为明确国有“僵尸企业”破产清算工作职责分工,建立管理人沟通联络机制,推动破产审理工作有序高效开展,8月14日下午,信阳中院召开国有“僵尸企业”破产清算管理人工作会,就进一步发挥法院破产审判职能、依法处置国有“僵尸企业”、更好服务国企改革相关问题开展研讨交流。中院副处级审判员齐秀、市国资委副主任、市属国企改革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陈崇全、36家破产企业管理人及各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中院民三庭员额法官张伟主持。
会上,齐秀通报近期中院受理的破产企业案件相关情况并解答与会人员提出企业破产相关法律问题。她表示,“僵尸企业”处置是国企改革的“牛鼻子”,依法破产是处置“僵尸企业”的重要方式之一,破产制度是利用法制手段和市场力量实现资源配置的重要工具,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充分运用破产制度,是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确保改革任务如期顺利完成,是破产法律人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大家要深入学习我国法律法规中关于管理人的职责以及管理人与365直播是什么_365bet网站平台_现金365的关系相关规定,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全力以赴投入国企改革“攻坚战”,确保在市委市政府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任务。中院减刑假释庭副庭长吕树利就近期各企业管理人的工作进行了安排。
陈崇全就各管理人如何履行职责提出要求,一要认识到破产管理人所肩负的职责使命。作为各企业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到破产清算是我们责无旁贷的责任,要有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的思想觉悟;二要学习研究破产清算相关法律法规。身为一名合格的破产企业管理人,要深入了解有关管理人职责的法律规定及国企改革的相关政策,在知法懂法的基础上,才会用法来履好职尽好责。三要熟悉破产企业的情况。作为企业破产管理人,肩负着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实现职工的合法权益的责任,要全面深入了解破产企业情况,确保破产清算工作有序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