浉河区法院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打击黑恶势力刑事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全力维护全区治安稳定。同时,强化督导检查,强化刚性问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攻坚仗。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定期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总结会,认真传达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总结扫黑除恶经验,使干警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干警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紧迫感。
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成立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柳斌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扫黑除恶刑事审判组,挑选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审判作风好的刑事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专门负责涉黑涉恶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确保专项斗争顺利开展。
突出重点,精准打击。明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即中共中央、国务院《通知》中确定的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跨境等10类黑恶势力。
严格证据,依法办案。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法办案,讲事实,重证据,严把证据关、事实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但不纠缠细枝末节,不贻误战机。牢固树立证据意识,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严厉惩处,消除后患。围绕黑恶犯罪案件,确定打击重点,依法从严、从快审理涉黑案件,严格实行审限要求;依法准确定罪,公正量刑,对黑恶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积极参加者及其“保护伞”依法从严惩处,对其他成员根据其所起作用、情节等具体情形区分情况依法惩处;依法严格把握涉黑涉恶被告人适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缓刑等条件;坚持依法办案,坚持法定标准,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不枉不纵。
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坚决在区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贯彻好“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法律原则,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规范案件的交接工作,及时沟通协调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重大、疑难案件,在必要时提前介入,确保案件依法、及时、高效、高质审结。
注重宣传,扩大影响。为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充分展示专项斗争的成果,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宣判、媒体报道等形式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加强宣传引导,在法院门口及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在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严惩黑恶违法犯罪的工作情况,展示专项斗争成果;选择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涉黑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和公开宣判,如2018年2月14日上午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陈道俊寻衅滋事案及崔华忠犯寻衅滋事案,院长柳斌参加宣判会,并邀请媒体记者及辖区群众现场旁听,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大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重要成果和工作成效,营造浓厚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以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