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至21日,省法院“两评查”活动督导组一行6人,在组长马建伟带领下,对信阳两级法院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的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导期间,马建伟一行现场评查了中院和基层法院的庭审,评查了中院和基层法院的裁判文书。21日,督导组对督导检查情况进行了反馈,张社军院长作重要讲话。
马建伟在反馈意见中充分肯定了信阳两级法院“两评查”工作成绩,评价信阳“两评查”工作位居全省先进行列。他指出,信阳法院的评查工作具有以下突出特点: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机制健全。中院张社军院长亲自担任评查员评查庭审,在全省还是第一例。中院副院长和基层法院院长、副院长积极参加庭审和裁判文书评查,推进了评查工作。二是两级法院法官普遍参与。全市法院评查庭审467件,一线法官人均一件以上;评查裁判文书2000余件,人均6份。三是审管办工作扎实,成效明显。按照省法院要求,大密度、高强度的通报,及时沟通信息,指出存在的问题,有利于改进工作。工作督导有力,宣传、信息稿件数量多、质量高。工作报告详实,档案资料完备。四是中院业务庭、基层法院认识到位,主动参与。各被评单位主动提供排期开庭表,主动沟通联络,与评查部门形成合力。五是评查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马建伟还指出了两级法院在庭审和裁判文书制作上存在的尚待改进的地方。
张社军院长讲话指出,上级法院部署的“两评查”工作,一是决策好,二是方法好,三是推进好,四是效果好。这项工作抓住了靶心,抓到了法官的心坎上。自上而下的评查,评出了不足,评出了思路,评出了改进工作的措施。他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做到“四个善于”:一是要善于整改运用。要将督导组的反馈意见认真地落实到评查工作和法院的各项审判工作中去,修正不足,推进工作。二是要善于总结提高。要利用评查中发现的不足,总结经验教训,健全机制体制,不断提高审判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三是要善于持续发展。要借鉴评查工作的做法,不断发现和运用改进工作、推进工作的新办法、新思路,并使之长期发挥作用。四是要善于促进工作。要利用评查工作的契机,以小见大,触类旁通,推进工作全面发展,取得更大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