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阳某老人公寓工作人员来到信阳中级法院,将一面“敬老爱民,秉公执法”的锦旗送到民二庭法官杜亚平手中,感谢法院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信阳市某老人公寓因拆迁需要,市政府通过土地置换将一块国有土地置换给该老人公寓使用。后某房地产公司拍得一块国有土地,并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在后续的开发中发现,老人公寓拉建的围墙部分在该公司拍得的地块内,双方经协商无果,房地产公司将老人公寓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
法院经审理认为,老人公寓占有并使用诉争部分国有建设用地是经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同意的,房地产公司对该诉争用地也是经过合法手续拍的,双方不存在主观过错。故此,法院认定该案属土地使用权争议案件,依法应由人民政府先行处理,不属于法院直接受理范畴,故驳回原告起诉。